人員乘坐管理規定:
1、乘坐人員上車時先雙手握住吊椅桿,跨上吊椅座上,然后雙腳置于腳踏桿上,運行時保持正確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。
2、下車時先雙足觸地,臀部離開座位,然后雙手松開吊桿
3、運行時乘車人員不得前后左右擺動吊椅,不得用手抓住運載索和觸摸托(壓)繩輪,以防傷手
4、上下乘車人員中途相遇時,不得嬉鬧、握手等,以免發生危險
5、乘車人員攜帶物品長度不得超過1.2米,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,且必須順前進方向放置,攜帶物品不得拖地運行,乘坐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車。
6、乘坐中嚴禁將腳觸及地面
7、人員必須在指定的上下車區域內上下猴車,上下猴車必須按先后次序,順序上下車,不得搶車、搶座,乘員必須保證乘人間距不得小于15米,乘坐人員不得擁擠、扎堆或兩人共用一個吊椅。
8、猴車在運行中,如果沒有下行人員,全部為上行人員時(或沒有上行人員,全部為下行人員)應間隔乘人,避免全線滿乘。
9、乘車人員乘車時不得打瞌睡,必須集中精力注意前方,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隨即拉停沿線設置的拉線開關,立即停車檢查處理,
10、乘車人員到達下車地點時必須及時下車,不得越位乘車,以防發生危險,造成事故。
11、乘坐中途發現拖繩或其它情況,要及時下車處理或報告有關管理人員。
12、乘人裝置在運行中,牽引鋼絲繩產生一定的旋轉是正常的,但吊椅重力足以平衡鋼絲繩所產生的旋轉力。
13、對于違反以上人員乘坐管理規定的,按“嚴重三違”進行處罰,同時本人一個月內不得乘坐猴車 。